关于对有机食品获证企业生产、销售和标志使用进行突击检查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4日 来源:省农产品质检中心 作者:绿色有机认证科
豫农绿[2011]11号
各有机食品获证企业: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有机产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活动的紧急通知》(国认注[2011]70号)和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对获证企业生产、销售和标志使用进行突击检查的通知》(中绿有机[2011]28号)的文件要求,针对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有机食品认证证书、标志等问题,我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近期将对我省所有获证企业的生产、销售和标志使用情况进行突击检查。
各企业应先按照有机食品相关要求进行自查,如发现生产、销售、标志使用等存在问题的,须立即整改,同时上报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便及时处理。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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