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绿质[2011]97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14日 来源:省农产品质检中心 作者:绿色有机认证科
中农绿[2011]1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及项城、中牟绿色食品工作机构:
现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加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和标签标注监管的通知》(中绿质[2011]9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迅速开展工作,认真组织辖区内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于10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总上报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联系人:闫瑾;
电话:0371-65918988;
电子信箱:65917832@163.com。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关于加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和标签标注监管的通知》(中绿质[201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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