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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重新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年8月18日   来源:省农产品质检中心 作者:质检科



 

豫农认证办〔2011〕18

各省辖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各相关单位:

    目前,我省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备案并对外公布的产地环境检测机构陆续到期,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地环境检测管理办法》(农质安发[2003]19号)和《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工作质量考评办法>的通知》(农质安发[2010]21号)要求,结合产地认定工作需要,拟对全省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重新审查备案。

    请农业部驻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各省辖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通知本辖区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各市限推荐一个),抓紧做好重新申请工作,填写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申请备案名录》(见附件1)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并请各市工作机构签署意见,以文件形式于2011年8月30日前报省质检中心质检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联系人:乔礼

  话:13938506012

  真:0371-65918763

  箱:hnzj1168@126.com

 

附件: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申请备案名录

      2.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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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率
附件1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申请备案名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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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8 10: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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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基本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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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8 10: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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