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三品专栏>>有 机 食 品>>
     相关新闻  
 
关于推迟召开2011年度全国绿色食品监管工作座谈会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绿色食品工作会议在安岳召开     
 
关于召开2011年度全国绿色食品监管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暂停公告2011年3月
 
中国绿色食品协会会长办公会在京召开
更多...    
       最新新闻  
 
[ 最新要闻]2011年我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全面展开
 
[通知通告]关于加强无公害生猪和猪肉产品监督管理的通知
 
[通知通告]转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
 
[通知通告]关于“三品一标”产品市场专项整顿的通知
 
[通知通告]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三品一标”拟申报产品和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更多...    

2011年我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全面展开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年3月29日   来源:有机食品开发与管理科 作者



受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委托,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有机食品开发与管理科承担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黑龙江分中心的工作职责,负责我省有机食品认证企业认证业务受理、材料审核、检查计划编制、现场检查、产品检测等工作。

为了推进我省有机食品稳步增长,确保认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中心“控制风险、保持健康发展”的要求,2011年度有机认证业务受理、认证计划统计、现场检查计划编制等工作正在进行中,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检查工作也将陆续展开。有机食品认证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 保持认证企业须在证书到期前4个月申报保持认证材料;

2 超过证书有效期提交认证材料的保持认证项目,按照新申报企业重新进行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3 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15日,过期申报的转到下一年度审核、上报;

4 不再受理胶囊类产品、国家一级保护物种产品、意蜂蜂蜜产品、小水面精养水产品等申报项目;

5 对于面积大、农户数量多、风险意识不够、管理体系存在缺陷的项目不予受理;

6 初次认证项目的检测样品须在2011年11月20日前送达检测单位,过期不再安排本年度产品检测事宜;

7 不受理错过生产季节和加工期的申报项目。

 

打印』『关闭


权所有: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教化街98号  邮编:150006
电话:0451-86486115  传真:0451-86486115 
E-mail:lshlj@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