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质安发[2010]17号文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年9月2日 来源:质检中心 作者:无公害
关于转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质安发[2010]17号文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无公害农
产品工作机构:
现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评定细则〉的通知》(农质安发[2010]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即日起,我们将按照新的现场检查评定细则标准对无公害农产品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在具体工作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庞少浦
电 话 :0371-65918727
电子邮件:hnzj1168@126.com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注:细则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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