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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将三品一标列为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的准入条件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年6月22日   来源:建宁县绿办 作者



 

    为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统称“三品一标”),进一步从政策上保障和促进农业“三品一标”认证,在近日出台的《建宁县2010年新农村建设资金奖扶办法》中,将农业“三品一标”认证列为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的准入条件,决定只有获得或正在申报“三品一标”认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被认定为县级示范社。

2010年计划扶持发展莲籽、水果、油茶、魔芋、槟榔芋、畜牧水产养殖、食用菌、无患子等每个产业示范合作社1-2个,每个示范社扶持资金0.5-1.5万元,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和发展三品一标的认证、名牌农产品认定、商标注册等农业品牌创建,以及开展规范化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发展生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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