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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绿色食品简报2010年第三期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年5月13日   来源:省中心 作者



  

福建省农业厅召开绿色食品原料基地流动现场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场会的精神,总结交流推广我省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经验,实施品牌农业战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海西现代农业建设,2010年4月26-27日,省农业厅在永春、大田县召开创建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流动现场会。有关设区市、县(市、区)农业(茶业)局及绿色食品管理机构,永春、大田县各乡镇领导,省级新闻媒体等共约200人参加了现场会。省农业厅刘亚圣副厅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永春、大田县委、县政府对创建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均高度重视,两个县的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都参加了会议,中共永春县委书记王远东、大田县委书记赵荣生代表基地县介绍了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县的典型经验。

刘亚圣副厅长分析了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发展现状和创建意义,指出我省今后将以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特色农产品规划区和农业大县为重点,按照“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思路,稳步推进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刘亚圣副厅长充分肯定了永春、大田县委、县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特别是对创建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高度重视。永春县通过建立了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加投入、加强监管等措施,促进了永春芦柑、佛手乌龙茶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全县的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大田县在县委赵荣生书记的有力领导下,实现了茶叶产业质量安全水平、整体经济效益、产业化经营水平的“三大提升”,大田高山乌龙茶呈现成规模、上档次、有品牌的态势,发展茶叶成为一项富民强民的有效措施。

刘亚圣副厅长就扎实推进我省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县创建工作强调了四点意见:一是加大建设力度,各级政府、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扶持力度,集成配套“五新”技术推广应用,用好农机补贴和各项惠农强农政策;二是提高建设质量,建立并实施“五统一”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农药的残留,大力推广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技术;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要强化生产档案管理,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建立县、乡、村、户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基地人员培训工作;四是发挥品牌带动作用,要发挥做好基地的整体品牌效应,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原料与绿色食品加工企业的有效对接。

会议期间,还举行了颁证授牌仪式,省农业厅刘亚圣副厅长为永春、大田县现场颁发了农业部授予的“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县”证书和牌匾。代表们还现场参观了大方广茶业有限公司、高峰茶业有限公司、一方茶厂等茶叶企业的绿色食品茶叶生产基地,实地了解和学习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管理经验。许多参会代表都反映:流动现场会效果很好,启发了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的工作思路,对推进我省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和品牌化进程帮助很大,希望今后继续举办这种形式的现场会。

(省中心)

 

福建省5个产品新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我省东山芦笋、明溪淮山、福州茉莉花茶、东璧龙眼、桐江鲈鱼等5个产品均为当地特色、优势农产品,具有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近日,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经农业部公告(第1364号、第1374号),以上5个产品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被允许在农产品或农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

农产品地理标志,既是知名的农产品产地标志,也是重要的农产品质量标志,是推进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措施。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实施登记和保护,不仅对提升特色农产品品质、创立农产品区位品牌和扩大农产品出口贸易十分重要,而且对促进农业区域经济发展、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意义重大,必将带动我省传统地域品牌农产品产业,推动特色农业和农业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省中心)

 

福州市开展农业“三品”企业大检查

针对最近全国一些地方出现的“毒蔬菜”事件,日前,福州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农业“三品”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并联合福州市农业执法支队、动检所等单位,在福州市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业“三品”企业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对投入品来源和使用情况;二是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状况;三是规范使用“三品”标志情况;四是原料购销合同执行情况,生产工艺变化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力争通过这次检查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三品”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认证企业质量安全意识,维护“三品”的公信力和美誉度。

福州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三明市采取六项措施促进农业品牌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树立农业品牌意识,把培育和发展农业品牌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加强沟通,完善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尽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的良性互动格局,共同促进农业品牌发展。三是争取支持,加大投入。制定、完善和落实扶持农业品牌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投入。四是积极推介,扩大影响。通过新闻媒体推介品牌,宣传品牌;组织认证企业参加农产品品牌展销会、对接会;建立完善农产品网上展厅,宣传、组织企业进厅展销。五是加强服务,抓好培训。结合科技入户、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加大对农业“三品”生产技术培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实施农业“三品”生产全过程管理,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六是强化监管,增强活力。加强对已认证的农业品牌监督管理,建立并实施产地和产品年度抽查制度,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同步”的方针,不断提高农业品牌的有效性、公信力和生命力。今年,全市力争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20个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登记1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基地标准化生产示范县1个,省级名牌农产品5个。   

三明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建宁县2010年重奖农业品牌创建工作

为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明确年农业品牌创建目标,完善激励机制。2010年,建宁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农业品牌创建和农业标准化制定工作进行重奖,新增福建名牌农产品等奖励项目:2010年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20万元;获福建省质量奖的企业奖励3万元;获福建名牌产品、福建名牌农产品、福建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2万元;获得国家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的企业奖励3万元;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企业奖励3万元;获得有机食品标志认证的企业奖励2万元;获绿色食品标志认证的企业奖励1万元;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认证的企业奖励0.5万元。对负责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分别给予2万、1万、0.5万元的奖励。同时,对组织指导农业品牌和标准化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全力推进农业品牌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

       (建宁县绿色食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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