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示范县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年5月7日 来源:质检中心 作者:无公害
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
示范县验收工作的通知
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新乡、南阳、济源、巩义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
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质安发[2010]11号通知,今年将对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示范县进行验收。请各工作机构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示范县验收办法》(附件1)的有关要求,组织相关县(区)人员开展验收准备工作,如实撰写近年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工作总结报告和填写《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示范县验收申请表》(附件3),并务必在2010年6月15日前提出验收申请,将总结和验收申请表(各一式两份)报送至河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魏钢
联系电话:0371-65918727
电子邮箱:hnzj1168@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7号
邮政编码:450002
附件:1.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示范县验收办法
2.未验收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示范县名录
3.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示范县验收申请表
注:查询可登陆河南绿色食品网(www.greenfood.org.cn/sites/henan/)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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