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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2010年“重奖”农业品牌创建工作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年4月9日   来源:建宁县绿办 作者



 

为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明确年农业品牌创建目标,完善激励机制。2010年,建宁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农业品牌创建和农业标准化制定工作进行“重奖”,新增福建名牌农产品等奖励项目:2010年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20万元;获福建省质量奖的企业奖励3万元;获福建名牌产品、福建名牌农产品、福建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2万元;获得国家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的企业奖励3万元;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企业奖励3万元;获得有机食品标志认证的企业奖励2万元;获绿色食品标志认证的企业奖励1万元;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认证的企业奖励0.5万元。对负责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分别给予2万、1万、0.5万元的奖励。同时,对组织指导农业品牌和标准化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全力推进农业品牌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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