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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名单的通知(农绿科[2010]1号) 发布者:责任编辑 发布日期:2010年3月17日 来源:科技标准处 作者:
根据《关于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意见》(农绿[2005]2号)和《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办法》(农绿[2006]6号),我办和中心组织力量,于2009年底对创建一年期满且符合条件的基地进行了实地验收,共有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等88个单位创建的120个基地符合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标准及有关要求。现决定,批准上述基地县(市)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基地名称、基地规模、基地范围和产业化经营单位以附件核定的内容为准。匾牌和证书另行颁发。
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是我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成果,也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现代农业建设和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方面发挥着引领作用。请各基地建设单位按照标准化基地建设的标准和要求,认真落实全程质量控制措施,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切实加强基地监督管理,确保基地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基地标准化、产业化与品牌化相结合工作的力度,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大绿色食品开发,围绕绿色食品品牌,开展宣传和产品推介。要进一步强化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企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促进我国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水平和效益的“三个不断提升”发挥更加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
我们将组织力量,依照《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每年对基地的生产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名单
二O一O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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