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肇东市伊利乳品、安达伊利乳业等公司绿标使用权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年3月10日 来源:标志管理科 作者:
黑绿组办[2010]4号
绥化绿办、双鸭山绿办:
依照《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的规定和《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相关条款,因企业欠费和拒绝参加年检等原因,经国家中心中绿质[2010]29号文件批复,决定取消肇东伊利乳业生产的高钙奶(lb-33-0801080238a)、安达伊利乳业生产的纯牛奶(lb-33-0803080718a)、宝清县罗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罗麦牌大豆油(一级)(LB-10-0712084657A)、罗麦牌大豆粕(LB-08-0712084658A)、罗麦牌米糠油(一级)(LB-10-0712084659A)、馥茵岛牌米糠油(一级)(LB-10-0712084660A)等6个产品的绿色食品商标使用权并撤销其证书。
请相关绿办通知企业立即停止在上述产品包装及广告宣传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并将上述产品的绿色食品证书收交国家中心。自即日起一年内,将不再受理上述产品的绿标认证申请。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O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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