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局、县(市、区)绿办: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农委党组的工作部署,深入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鼓励在“三品”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推动全省绿色食品产业好发展、快发展,省绿色食品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决定表彰全省绿色食品系统2009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够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绿色食品产业开发工作中成绩突出。
2、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团结、务实、廉洁、高效。
3、积极组织企业开展“三品”认证、续展工作,“三品”认证数量能够保持平稳发展。
4、在大型标准化基地建设方面成绩突出,“三品”认证面积能够占地区播种面积的70%以上,产量持续保证相应水平。
5、能够组织企业积极配合“三品”年检和抽检工作,年检和抽检合格率均在98%以上,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6、能够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里组织的大型经贸活动,积极开拓外埠市场。
7、能够及时完成省里有关部门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二)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积极投身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工作,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作风扎实、脚踏实地,为企业、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工作成绩显著或有突出贡献。
3、积极热情为基层企业服务,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市(地)先进集体5个,县(市、区)先进集体20个;评选市(地)先进个人20名,县(市、区)先进个人50名。(详见表彰名额分配表)
三、评选程序和方法
评选推荐工作由省绿办、中心组织进行。市(地)先进集体由省绿办、中心推荐,县级先进集体由市地绿办根据名额推荐,市(地)、县(市)先进个人由同级绿办推荐,由各市(地)绿办汇总统一报省绿办、中心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严格执行评选条件,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确保评选质量。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保证评选公正性。
(二)各市(地)、各单位要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申报材料包括:呈报审批表一式2份,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800字左右)一式2份。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务于1月30日前报省绿办、中心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奖励办法
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省绿办、中心对被评为“全省绿色食品系统先进集体”和“全省绿色食品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绿办、中心组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451-86484817,邮箱:wr5960@126.com
联系人:胡广欣、王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