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年11月27日 来源:省中心 作者:
闽绿[2009]35号
各设区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机构:
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 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09]9号)的部署,我中心决定以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四大类产品为主安排无公害种植业产品抽检。请各级管理机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抓好落实,并参照我中心拟定的无公害农产品抽检名单(附件1),按时按量完成取样送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样数量:各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获证产品的抽检(抽样数量见附件2:各设区市抽检样品数),每个获证产品抽检1个样品。
二、抽样方法:按照《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检规范》进行抽样,使用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监测抽样单》(附件3)。抽样人员应认真填写抽样单,由受检单位签字盖章。
三、抽样地点:主要在生产基地抽取样品,如生产基地没有样品的,可在加工车间(仓库)或主要销售点抽取。
四、送检时间:2009年12月1日前全部完成,其中蔬菜与食用菌类产品的外包装上请注明“农业部抽样”,并送达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联系人:林瑛,联系电话:0591-87270966,13696838436);水果与茶叶类产品送达省中心监管科(联系电话:0591-87814181)。
五、各设区市管理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产品抽样、抽样单填写和送样等工作,其他问题可直接与我中心监管科联系。
附件:1、无公害农产品抽检名单
2、各设区市抽检样品数
3、无公害农产品监测抽样单
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名称 | 大小 | 类型 | 修改日期 | 下载率 | 抽样名单.xls | 59.5K | XLS | 2009-11-27 15:59:2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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