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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召开无公害猪肉标志市场监察工作座谈会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年11月27日   来源:福州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作者:吴敏文



 

为规范我市超市销售无公害猪肉行为,11月27日,福州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会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召开无公害猪肉标志市场监察工作座谈会,福州市区内各大型超市、供应商(中间商)、有关无公害生猪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郭可桢科长参加了座谈会,并就无公害生猪与无公害猪肉的区别向与会代表作了解释说明。福州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吴敏文主任就开展无公害猪肉标志市场监察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了说明。

座谈会着重围绕如何建立健全无公害猪肉进货、销售可追溯管理制度进行了讨论。通过座谈,大家一致认为,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质量监控,建立健全从饲养、运输、屠宰、配送、销售等全过程记录档案,确保无公害猪肉进货、销售可追溯,以维护无公害猪肉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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