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绿色食品协会2009年学术年会在三明召开
福建省绿色食品协会2009年学术年会暨省科协第九届学术年会“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分会场,于9月16日至17日在三明市召开。省政协常委、省农业厅原厅长姜安荣,省科协柯少愚副主席,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严可仕主任、杨芳副主任,三明市农业局林曙晖调研员等有关领导出席了本届学术年会。会上,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严可仕教授级高级农经师、杨芳推广研究员,三明市农业局林森知推广研究员,省农科院周琼副研究员,福州市农业局吴敏文高级农艺师等专家围绕《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标准体系、可追溯制度、标准化生产、农产品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农业品牌建设等问题进行了专题报告。参加本次年会的还有福建省绿色食品协会第二届理事会部分常务理事、理事和会员代表,共计80多人。
(省中心)
福州茉莉花茶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省级评审
近日,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农产品地理标志检查员和专家组,对我市茉莉花茶申报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现场核查和产品品质鉴评。现场核查组以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副主任赵时端为组长,品质鉴评专家组以海峡茶业交流协会副秘书长、推广研究员、国家一级评茶师刘宜渠为组长。现场核查组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现场核查规范》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现场核查工作程序》,围绕福州茉莉花茶的典型特征特性、人文历史因素以及产地环境、区域范围和生产管理等,重点核查了福州春伦茶业有限公司连江、闽侯茉莉花基地、北峰茶叶基地及加工场,经综合判定,认为福州茉莉花茶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条件,予以通过现场核查。品质鉴评专家组在听取福州市农业局所作的福州茉莉花茶产品典型特征特性以及发展现状陈述报告后,对福州茉莉花茶的外在感官特征和独特的品质特征进行了品评,一致认为:福州茉莉花茶花香独特,窨制工艺精湛,具有条索紧结俊秀、白毫披伏,香气浓郁鲜灵、纯正持久,滋味醇厚鲜爽、回甘明显,汤色嫩绿或黄绿明亮,叶底肥壮、软亮、匀称等特征特性,人文历史因素独特,同意推荐申报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福州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福州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国庆中秋两节前夕,为确保福州市“两节”期间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福州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联合市农业执法支队、市动检所,对沃尔玛山姆店、永辉超市屏山店、新华都五四店等大型超市开展了农业“三品”标志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沃尔玛山姆店无公害农产品销售专柜虽建立了台帐制度,但其所销售的无公害农产品甜玉米和鸡肉包装标识部分未标明生产商名称,有冒用标志的嫌疑;新华都五四店无公害农产品猪肉专柜没有建立无公害猪肉进货、销售可追溯管理制度,其销售的福建省上杭县绿琦槐猪育种场的猪肉产品仅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生猪基地认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一方面宣传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志的意义,指导企业规范用标;另一方面积极向他们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和《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责成他们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切实防止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以保障“两节”期间良好的市场秩序,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福州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尤溪县农业“品牌”企业喜获县政府奖励金
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尤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创建工作,坚持加大对农业品牌扶持力度。为进一步调动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争创品牌的积极性,根据尤政文[2007]14号文,全县兑现2008年度农业品牌奖励资金39.3万元,其中地理标志保护企业1个,奖励20万元;省名牌产品1个企业,奖励8万元;有机食品2家企业2个产品,奖励4万元;绿色食品6家企业7个产品,奖励7万元;无公害农产品1家企业1个产品,奖励0.3万元。
( 三明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清流“多措并举”强化食品安全力促品牌建设
一是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知识。近期,结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的“走进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农业局协同经贸、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开展“上街咨询、贴标语、出墙报、发放资料、广播电视播放”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知识。活动月共接待来访农民200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00余份,挂跨街宣传横幅多条,积极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组织业主培训,促进“三品”认证。5月底,县农业局举办“创品牌、上质量”为主题的种、养、加农业企业业主的农产品质量管理培训班,邀请市农业局绿办主任为16家的农业企业参训人员,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农产品“三品”认证的知识讲座,培训取得预期效果,有效地调动和促进农业业主对农业“三品”认证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强源头控制,开展农资市场监管。农业部门积极协同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农资大检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国家明令禁止销售使用的甲胺磷、甲基1605等农药及无证经营的鼠药,开展执法行动1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民用上“放心药、放心肥、放心种”。四是认真组织“三品”认证。县农业局对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摸底建档,建立农产品质量监测库目,对有规模有组织的农产品基地,给予及时宣传引导,并认真指导编制“三品”认证资料,2008年以来,共组织并通过“三品”认证的有8家企业。
(清流县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