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局绿办:
为加强全省“三品”标志管理,对几项有关工作将重点推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启动“三品”企业年检互查工作。
1、活动时间:10月12日至16日。
2、人员安排:按照《关于开展“三品”企业年检互查工作方案》要求,分三组开展互查工作。省绿办每组派2人参加,要求各地(市)派1人参加本组互查工作。9月30日前,请各地(市)绿办将参加互查工作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报省绿办标志管理科。
3、检查要求:重点检查蔬菜、水产品和深加工企业。
4、其他要求:因互查工作组人员较多,各地(市)绿办尽可能自带车辆。互查工作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省绿办统一负责。
二、要求各地(市)绿办进一步配合各质检中心尽快完成“三品”产品抽检工作。
1、如抽不到被检产品,要求企业用加盖公章的函件说明原因,同时要求各级绿办核实情况,并盖章确认,报省绿办标志管理科及有关质检中心各1份。
2、无公害企业如抽不到被检产品,可在系列产品中自行调换抽检品种;如系列产品中也无产品可抽检,要求各级绿办认真核实无公害企业主体资格及有无产品真实情况,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绿办标志管理科。
3、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抽检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限期整改或取消标志使用权。
三、要求各地(市)绿办按照新颁布的《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年检工作实施办法》按时完成后期年检工作。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