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责声明
1、本文系本站发布或编辑转载,转载文稿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2132350
|
|
|
欧盟食品法典委员会通过新的食品补充规定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年9月27日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作者:
2009年7月6日,据NUTRAINGREDIENTS网站消息,欧盟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通过了新的食品补充剂规定,包括实现健康声明的建议。该补充剂规定目前已经成为正式法典标准和准则,内容包括:实现科学的健康声明建议;营养风险分析原则;阿拉伯胶的规定;膳食纤维的定义和目录;食品补充剂内8种食用色素的使用。
采纳的实现科学健康声明的建议考虑了健康声明实现的所有可利用的科学数据并权衡了实现科学健康声明的证据,而过去食品法典有关的健康声明一般原则仅包含了声明的定义以及可能产生误导的须禁止的声明种类。
此外,新的营养风险分析原则为未来食品法典在食品补充剂内使用维生素、矿物质及其他物质的风险评估方法的应用提供了一个坚固的框架。
对于阿拉伯胶食用色素的规定,欧盟食品法典委员会也批准其限量为10毫克/公斤。另外,食品补充剂内采纳的8种食用色素分别为:诱惑红、焦糖色、类胡萝卜素、叶绿素铜络合物、固绿、葡萄皮提取物、靛蓝、氧化铁。
关于纤维定义,新规提出了膳食纤维的定义和目录,区分了三大类碳水化合物聚合物,并提供了营养声明中“膳食纤维来源”声明以及“高膳食纤维”条件的规定。
|
『打印』『关闭』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