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加强蔬菜、生猪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年6月8日 来源:泉州市农安站 作者: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方案》(国办发[2009]8号)和《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结合农业部“2009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和福建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泉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于2009年第一季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例行监测工作。
此次监测工作涵盖了市区、晋江、石狮、南安等县级市的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共抽取了蔬菜样品51个,合格率为100%(其中基地样品6个、批发市场15个、超市16个、农贸市场14个,基地、批发市场、超市的样品全部合格);抽取生猪尿样30个(其中饲养场15个、屠宰场15个),对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进行检测,结果100%合格;并严格执行多项生产管理措施,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放心消费。
|
『打印』『关闭』 |
|
|
|
|
版权所有: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3号 邮编:350003 电话:86-591-87823648 传真:86-591-87822142 Email:Aaron@fjagri.gov.cn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