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黑绿组办〔2009〕9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工作要点及责任目标分解》的通知
省绿办(中心)各科室:
现将《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工作要点及责任目标分解》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全面完成2009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OO九年四月八日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工作要点及责任目标分解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绿色食品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省绿色食品产业更好更快地发展,现将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工作要点及责任目标分解如下:
一、发展指标
2009年全省绿色食品产业主要发展指标: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达到5690万亩,比上年增长10.1%;种养业原料生产1900万吨,产值44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8%和10.6%;实现加工量1050万吨,产值29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5%和11.5%。
二、工作要点及责任单位
(一)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与产品开发认证工作
1、继续推进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新认证绿色食品种植面积500万亩,新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8个以上,;加大对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的投入和指导力度,全面提升基地建设和管理水平,做好2008年创建的22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的验收工作。完成时间:11月30日。
责 任 人:朱佳宁、孙景峰
责任单位:绿色食品认证科、综合计划科
2、积极推进国家级绿色畜牧水产基地建设试点。本着引导畜牧业、水产业在发展过程中,更加注重质量安全与效益提高的原则,创建绿色奶牛养殖基地三个,绿色肉牛养殖基地一个,绿色生猪养殖基地一个,绿色肉鸡养殖基地一个,绿色特养基地一个,绿色蛋鸡基地一个,绿色水产基地一个。2009年完成创建的申报、筛选工作,争取批准创建5个,2010年批准4个。完成时间:12月20日。
责 任 人:朱佳宁、孙景峰
责任单位:绿色食品认证科、综合计划科
3、做好绿色食品新产品开发认证工作。实现新认证产品260个;绿色食品续展率保持在75%以上,全省有效使用绿色(有机)食品标识产品数量达到1550个。完成时间:12月15日。
责 任 人:朱佳宁
责任单位:绿色食品认证科
4、加强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扩大有机食品生产规模。以农垦北安分局红星农场、穆棱市共和乡为试点,探索小区域有机农业生产模式;有机食品认证面积达到400万亩;认证企业突破100家,认证产品500个以上。完成时间:12月15日。
责 任 人:朱佳宁
责任单位:有机食品开发与管理科
(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开发认证工作
5、巩固扩大种植业无公害化生产成果,产地认定面积要达到环评面积的90%以上。完成时间:12月15日。
责 任 人:张希良、孙景峰
责任单位:无公害食品开发与管理科、综合计划科
6、继续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一体化推进工作,新增省级一体化推进单位5个;积极推进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无公害化生产及产品开发,做好产品认证和复查换证工作,新开发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500个,复查换证率达到70%以上。完成时间:12月15日。
责 任 人:张希良、孙景峰
责任单位:无公害食品开发与管理科、综合计划科
7、认真落实《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继续做好全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完成地理标志产品登记6-8个。完成时间:12月15日。
责 任 人:张希良
责任单位:无公害食品开发与管理科
(三) 骨干加工企业建设工作
8、推进具有比较优势的绿色玉米、水稻、大豆、牛奶四大原料的加工转化利用率,加工量比上年增长15%以上。完成时间:11月30日。
责 任 人:孙景峰、朱佳宁
责任单位:综合计划科、绿色食品认证科
(四)市场建设与大型经贸活动工作
9、以大型经贸展销活动为载体,全方位宣传推介黑龙江绿色食品,扩大绿特色食品省外贸易规模。重点抓好第二十届哈洽会绿色食品展销活动;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与齐齐哈尔市政府共同组织好第九届中国(齐齐哈尔)绿博会;在经济发达地区举办一次展销推介活动,进一步拓展京津、长三角地区黑龙江绿色食品市场,通过绿色食品大型经贸展销活动,打造黑龙江农产品绿色、安全、营养、健康的形象。完成时间:12月15日
责 任 人:张明伟、孙景峰
责任单位:市场开发与管理科、综合计划科
10、充分利用《绿色黑龙江》网站,引导企业开展网上交易,为绿色食品网上销售和远程交易做好平台。完成时间:12月15日
责 任 人:陈建光、张明伟
责任单位:办公室、市场开发与管理科
11、开展“黑龙江农产品—中国最好”的市场塑造工程。组织力量对重点地区网点建设进行调研,总结典型经验,广泛宣传推广。逐步统一全省绿色食品专卖店的品牌形象,重点打造黑龙江绿色大米、绿色大豆及制品、绿色食用菌、绿色乳品在中国农产品消费市场中的品牌形象。完成时间:12月15日
责 任 人:张明伟
责任单位:市场开发与管理科
12、积极开展黑龙江绿色食品维权活动,维护黑龙江绿色食品良好市场信誉。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行为,开展省内主要城市,省外重点销区市场巡查。组织全省市场检查4次,结合展会检查北京、上海市场。完成时间:12月31日
责 任 人:张明伟、马加林
责任单位:市场开发与管理科、标志管理科
(五)科技与培训工作
13、按照国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进一步加快绿色、有机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更新速度,提交9个以上地方标准,扩大标准推广及使用面;做好科技奖项申报工作,申报丰收计划奖2个,科技进步奖1个。完成时间:11月15日。
责 任 人:马加林
责任单位:科技科
14、组织各级机构检查员培训和“三品”生产企业生产技术规程培训,强化标准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加工产品。举办专业技术培训班4次以上,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00人次。完成时间:8月30日。
责 任 人:马加林、陈建光、朱佳宁
责任单位:科技科、绿色食品产品认证科、有机食品开发与管理科、无公害食品开发与管理科、办公室
15、积极开展“三品”生产资料的开发和认证工作,全年开发产品5个以上;加强对科技园区的管理,发挥好科技示范作用。完成时间:12月15日。
责 任 人:马加林
责任单位:科技科
(六)“三品”质量监管工作
16、做好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工作,加强省级督导抽查和进行各省间互查,对生产企业的年检要达到95%以上;增加对企业和产品的抽检频率,结合续展重点安排2009年及2010年上半年到期产品检测,抽检绿色食品产品300个、无公害农产品935个、有机食品100个。完成时间:11月20日。
责 任 人:马加林
责任单位:标志管理科
17、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依法开展质量监控。修订企业年检制度、产品质量抽检制度、企业内检员制度、环境质量监测制度。完成时间:11月30日。
责 任 人:马加林、孙景峰
责任单位:标志管理科、科技科、综合计划科
18、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在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专项抽检的基础上,结合我省2009年绿色食品质量抽检计划增加有关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检测项目。完成时间:12月15日。
责 任 人:马加林
责任单位:标志管理科
(七)支持产业发展与调研、宣传、统计工作
19、做好全省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工作。做好绿色(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补贴,国家级标准化基地建设补贴工作。完成时间: 7月30日
责 任 人:孙景峰
责任单位:综合计划科、财务科
20、组织开展产业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全社会对我省绿色食品的认知度。全年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新闻节目中播发10条以上报道,在黑龙江日报刊发10篇以上较大篇幅报道,在各类媒体刊发、报道总量200篇(条、幅)以上;编发简报20期以上。完成时间:12月31日。
责 任 人:孙景峰
责任单位:综合计划科
21、认真搞好产业的调查统计工作,测算并提出年度产业各项主要发展规划指标;完成大型经贸活动组织及数据统计工作;完成产业发展综合数据半年、全年统计工作。完成时间: 11月30日。
责 任 人:孙景峰
责任单位:综合计划科
(八)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22、加强卫生、安全、考勤工作。卫生、安全、考勤检查(抽查),每月至少2次。做到检查到科室、抽查到个人。卫生、安全检查要有记录,并评出优、良、差的等次;考勤抽查记录要体现当时状况,病事假要有完备的请假手续。
责 任 人:陈建光
责任单位:办公室
23、规范印信使用,文件收发传送及时,文件及材料审核、印刷、排版符合要求,一般文件3日内签发批阅完毕,重要文件当日签发、批阅完毕;加强档案管理,认真做好文件的归档、立卷,做到查阅便捷。
责 任 人:陈建光
责任单位:办公室
24、办好《绿色黑龙江》网站。做到更新及时、信息真实,全年发布各类信息500篇以上;用好单位局域网,提高办公信息化程度,基本实现文件传递、信息交流网络化。
责 任 人:陈建光
责任单位:办公室
25、做好本单位各类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办公楼装修的协调、实施工作,做到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工作,全年安排职工文体活动2次,组织职工体检1次。
责 任 人:陈建光
责任单位:办公室、财务科
(九)财务管理工作
26、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先批后支制度;严格执行报销程序;经批准的招待、住宿、用餐必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未经批准及擅自超支,违规费用由承办人自行承担。严格执行公出人员旅差费标准,控制参加各种省外会议,出省参会原则上为1人。
责 任 人:张希良
责任单位:财务科、办公室
27、完善单位各类物品使用、购买和报废制度,对办公用品、水、电、微机使用等费用,要厉行节约,坚决杜绝浪费现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年检查2次,做到物、账、人相一致。
责 任 人:张希良
责任单位:财务科、办公室
(十)共性目标
28、完成省农委下达的党建、党风廉政、推进产业发展等应由本单位承担的共性目标工作任务。做好干部职工的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责 任 人:张希良
协助完成人:陈建光、张明伟、朱佳宁、马加林、孙景峰
责任单位:综合计划科、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充分认识目标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性,责任人要强化负责意识,按责任目标要求,领导相关科室细化具体目标,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2、密切配合,增强全局意识。按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互相协作。责任目标需要其它分管副主任、相关科室配合的,其它分管副主任及相关科室要积极主动协助做好工作,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3、鼓励争先,奖惩分明。对工作积极,思路创新,措施得力,完成及超额完成全年责任目标的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将予以表彰和适当奖励。对目标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组织不当,工作不力以及相关科室和人员配合协助不力,造成工作责任目标未如期完成的,要追究责任。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