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责声明
1、本文系本站发布或编辑转载,转载文稿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2132350
|
|
|
重庆市2009年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年3月17日 来源: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作者:
近日,重庆市召开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会,总结2008年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2009年工作,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纳入2009年监督抽查范畴。会议由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吴纯副主任主持召开,重庆市农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级区域性质检中心和市级有关农产品质检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2008年重庆市农产品质检机构按照市农委的统一部署,圆满完成了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专项抽检任务。对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掌握全市主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引导农户、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应用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实施标准化生产,推动监管、引导消费,促进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会议提出,2009年在继续完善主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同时,还要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重庆市名牌农产品的证后监管纳入监督抽查的范畴,促进全市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会议要求,重庆市农产品质检机构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正视挑战,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2009年要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检验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建设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检测机构必须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二是依法履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是国家法律赋予经过双认证检测机构的法定职责,质检机构要理直气壮的依法开展工作;三是严把关口。农产品质检机构要按照市农委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实施方案,抽样和检测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加强质量控制,抽样样品一定要作到可以溯源。四是查处联动,扩大和加强舆论监督的范围和力度,及时移交移送已出现线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同时还要加强与工商、质检等部门沟通与合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五是强化监管。市农委将引入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促进农产品质检机构工作水平的提高。
|
『打印』『关闭』 |
|
|
|
|
2007版权所有: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网站实名:中国绿色食品网 技术支持:北京广域齐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38055号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 邮编:100081 电话:86-10-62122266 传真:86-10-62191428 绿办数据 邮箱: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