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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采取措施加大“三品”认证企业的监管力度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年3月13日   来源:永安市农业局 作者:邓春爱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与标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提高认证企业品牌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二是加强“三品”认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对获证企业(基地)的产品生产及标志使用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由绿办牵头,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渔政大队等部门配合,开展不定期检查,建立并实施产地和产品年度抽检制度。三是依法加强“三品”标志推广、规范标志使用行为和建立健全标志监管机制,严禁任何经济组织、企业等未经农业部认证颁发“三品”证书的,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三品”标识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字样,否则依法惩处。四是严格监督获证企业必须按照生产标准组织生产,并按要求做好生产、销售等各项记录,确保“三品”产品质量安全,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同步”的方针,不断提高“三品”认证的有效性、公信力和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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