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农垦、森工绿办:
根据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和省统计局年终报表的有关要求,现将国家中心和省统计局的两套报表下发你们,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填报和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填报范围:国家中心的报表只限于填报在标识认证有效期内的绿色食品,不统计有机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省统计局的报表填报的范围是在标志认证有效期内的绿色、有机、无公害食品。申报材料已经上报国家的产品,但还没拿到证书的,也要填报。
2、国家中心的报表共5页,省统计局的报表共7页;所填数据预计到12月末;各地(市)、局绿办接到报表后,转发所辖县(市)、分局绿办。
3、保证所填数据的真实性,不得虚报、瞒报和漏报。
4、各填报单位一定按照表中规定的数量单位(如万亩、万吨、万元、万美元)填报;省统计局的报表数量单位较多也较杂,请认真看清后填报。
5、各市(地)、总局绿办根据《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统计报表制度》和省统计培训会议的具体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核对所辖县市数据后汇总上报省绿办。省绿办综合计划科电子邮箱:lbjh@vip.163.com。
6、各市(地)绿办必须用Microsoft Office中的Microsoft Excel(电子表格)进行填报,不得随意更改表中所列项目,填报后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
7、报表时间:国家中心的报表于2008年12月12日前上报,省统计局的报表于2008年12月26日前上报。
8、联系人及电话:于铭 0451-86486115
附:1、2008年国家中心报表
2、2008年统计局年报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