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研究探讨农业“三品”发展相关理论;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农业“三品”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参考意见。
(二) 组织农业“三品”调研,了解、掌握国内外农业“三品”及相关产品的科研、生产、销售情况和信息,为农业“三品”生产经营企业获得新技术和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提供咨询。
(三) 开展农业“三品”国内外学术交流及科学考察。
(四) 组织农业“三品”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包装的研究和技术有偿转让,开展技术咨询、推广和科学普及等服务。
(五) 协同农业“三品”管理部门联合开办农业“三品”技术业务培训班,提高农业“三品”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生产企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六) 组织农业“三品”生产、经营、科研等单位进行多形式、多层次、多学科的学习、考察、交流和宣传展销活动。
(七) 协助农业“三品”管理部门制定、修订农业“三品”标准,加强社会监督管理、保护农业“三品”知识产权。
(八) 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利益。
(九) (九)协调农业“三品”科研、生产、贮运、销售、监测等方面的关系。
(十) (十)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以行之有效的方式促进本会会员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增强会员的自律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会员的市场利益。
(十一) (十一)加强与农业“三品”事业相关团体的联系与合作,特别是要与各地各级绿色食品协会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 (十二)开展市场流通信息的调查研究,协助会员企业开拓市场,推动农业“三品”更加健康地发展。
(十三) 承办有关部门委托或交办与本协会有关的其它事项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