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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品”乳制品质量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年9月17日   来源:标志管理科 作者



各市(地)、局、县(市)绿办:

几年来,我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绿色牌,走特色路”的发展战略,有力地推动了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我省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在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历次产品质量抽检中,合格率始终保持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而且从来未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各类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声誉不断提高。尽管我省的“三品”质量多年来一直稳定可靠,但前不久发生的“三鹿”婴儿奶粉质量安全重大事件告诫我们,食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省是乳制品生产大省,质量监管任务十分艰巨,加大监管力度,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出现,是各级绿色食品管理部门的工作首要。为彻底排查质量安全隐患,保证消费者放心食用黑龙江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各级绿办要按此通知要求,立即开展“三品”乳制品质量安全检查。

一、对所辖区的绿色、有机、无公害“三品”乳制品企业事关产品质量的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排检,尤其是对奶源的安全可靠性、生产卫生环境、产品添加剂,产品包装及运输中的二次污染等关键点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检查过程不得漏项,不许走过场。

二、检查乳制品企业有关生产标准和加工标准,以及生产中执行收购标准和生产标准情况。对标准执行不严,或有标准不执行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止“三品”标识的使用

三、检查有无真实完整地产品批次检测合格报告,及产品留样情况。发现漏检批次,或留样批次不全的,要立即上报。责令企业停止该批次产品销售。

四、检查生产记录、档案,要把各生产阶段投入品是否严格执行标准作为重点,发现投入品使用异常立即追查原因,对不能证明使用合理的立即取样检测。

五、检查产品包装的合法性,特别是“三品”标志使用的规范性。对超期用标、扩大标志使用范围以及冒用标志等情况要给予严肃处理。

各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要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9月25日前报省绿色食品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到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理。对没有认真检查,及时上报情况的单位与个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由此引发的质量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刘胜利、米强      电话:0451-86484813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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