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规模的通知 农绿[2008]1号 发布者:责任编辑 发布日期:2008年5月21日 来源:认证处 作者:
各地绿办(中心):
自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地积极依托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农业大县,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切实采取措施,走出了一条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建设的新路子,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通过基地建设,落实了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基地建设已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措施。
在基地创建的实践工作中,南方部分地区反映,由于当地自然资源条件所限,许多有地方特色的优势农产品达不到基地创建规模(10万亩)的要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政府创建的积极性,也影响了标准化基地的整体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4月份合肥全国绿色食品工作座谈会精神,大力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扩大基地建设综合效益,带动农民增收,根据各地创建过程中所反映的实际问题,本着因地制宜、统筹协调和科学发展的原则,农业部绿办和中心决定,在基地创建规模原则上保持原有水平(10万亩)的前提下,对于部分地区(特别是南方地区),有地方特色、带动能力强的优势农产品,其基地创建规模可调整到3万亩以上。
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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